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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
公告详情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测绘地理信息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管理。学院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与美丽的象湖毗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现设测绘工程、遥感工程、空间信息工程、国土信息与管理、计算机工程、经济管理、艺术、体育8个教学系和基础、思政2个教学部,拥有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音乐表演等38个专业。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0人;博士学位教师4人,硕士学位教师212人;“双师型”教师207人,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21人,建有刘先林院士工作室。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建有虚拟仿真实训室、无人机模拟飞行、无人机数据处理中心等多个专业教学实训室,并配备有与行业单位作业水平相当的仪器设备和软件系统。先后引进航天宏图、南方测绘集团、中建铁投精测中心、北京中色测绘等多个企业进驻校园,建有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保障。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系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一览表》,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博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资格审核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其它条件,详见附件《河南测绘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聘网站(https://zhaopin.hasm.edu.cn),招聘信息2024年度有效,招满为止(岗位剩余情况可咨询用人单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招聘网站(https://zhaopin.hasm.edu.cn),进入“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岗位与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应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特别说明: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参考目录中的,或对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请与学院人事处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开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聘者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海外毕业研究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相关岗位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不符合要求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资料者,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学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诚聘英才专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0860368 56661379(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0860380(学校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