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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设置
1.助理教授(卓越师资博士后):学校师资队伍的预聘岗位,主要面向具有优秀学术潜质,并已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青年学者,以能够成长为国家青年人才为培养目标。
2.卓越百人博士后:学校一流师资队伍“蓄水池”,主要面向具有良好学术潜质,并已在相关领域取得较为突出业绩的青年学者,以成长为优秀青年教师为培养目标。
3.科研博士后:学校科研队伍的重要支撑,主要面向具有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青年学者,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关键技术攻关为培养目标。
4.原则上不接收二站博士后。
二、支持政策
1.助理教授(卓越师资博士后)
(1)招聘规模:80-100人/年;
(2)薪酬:32万/年+约13万/年公积金和社保(单位缴纳)+年底绩效。在站期间获批国家博士后支持计划ABC档,直接叠加发放;
(3)科研配套:20万科研启动经费(理工医类),10万科研启动经费(文管类);
(4)直通高级职称教职招聘:在站36个月以内,首聘期考核优秀及以上等次,可直评高级职称教职(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5)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在京落户,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6)优先配租博士后公寓。
2.卓越百人博士后
(1)招聘规模:200人/年;
(2)薪酬:28万/年+约10万/年公积金和社保(单位缴纳)+年底绩效。在站期间获批国家博士后支持计划ABC档,直接叠加发放;
(3)首聘期考核优秀及以上等次,可申请参评师资博士后并可直评高级职称教职(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4)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在京落户,首聘期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3.科研百人博士后
(1)招聘规模:不限;
(2)薪酬:22万/年+约8万/年公积金和社保(单位缴纳)+年底绩效。在站期间获批国家博士后支持计划ABC档,直接叠加发放;
(3)首聘期考核特优等次,可申请参评师资博士后并可直评高级职称教职(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4)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在京落户,首聘期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三、申请条件
1.助理教授(卓越师资博士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身心健康;
(2)出生日期在1992年1月1日(含)以后;
(3)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或2024年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4)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业绩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国家青年人才的发展潜力。在所属学科领域以主要完成人取得同行认可的高质量代表性成果,其中,取得以下成果的申报人可优先推荐:
① 博士在读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② 国家科技奖署名人;
③ 国际顶刊或ESI高被引论文一作或通讯作者;
④ 获评省部级及以上或一级学会优秀博士论文。
(5)具有优秀的学术背景,理工医类毕业于世界顶尖高校,文管类毕业于国内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
2.卓越百人博士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身心健康;
(2)出生日期在1992年1月1日(含)以后;
(3)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或2024年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4)在所属学科领域以主要完成人取得同行认可的较高质量代表性成果。
3.科研博士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身心健康;
(2)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含)以后;
(3)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或2024年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4)具有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青年学者。
四、申报程序
1.助理教授(卓越师资博士后)
(1)申报人员向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卓越师资博士后”申报书》;
② 《个人信息简表》;
③ 《专家推荐信》(2封,其中博士导师推荐信一封);
④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⑤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拿到博士学位者请提供答辩或预答辩决议);
⑥ 附件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材料复印件,诸如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封面页+首页)、获批基金或项目(基金批文、项目合同等)、参于科技攻关任务(项目负责人证明原件)、重要科研奖励(获奖证书)、授权国家/国际发明专利证书等。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编制目录,形成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材料各一套,纸质材料无需胶装,PDF材料合成一个文件;个人信息简表需提交EXCLE版本一份。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毕业学校+姓名+申报岗位”命名,提交至申报学院/研究院。
(2)各学院/研究院对申报人的道德素质、学术水平、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考察、评审,择优推荐至学校进行评审;
(3)学校组织评审,结果公示;
(4)发放拟录用通知。
2.卓越百人博士后
(1)申报人员向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卓越百人博士后”申报书》;
② 《个人信息简表》;
③ 《专家推荐信》(2封,其中博士导师推荐信一封);
④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⑤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拿到博士学位者请提供答辩或预答辩决议);
⑥ 附件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材料复印件,诸如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封面页+首页)、获批基金或项目(基金批文、项目合同等)、参于科技攻关任务(项目负责人证明原件)、重要科研奖励(获奖证书)、授权国家/国际发明专利证书等。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编制目录,形成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材料各一套,纸质材料无需胶装,PDF材料合成一个文件;个人信息简表需提交EXCLE版本一份。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毕业学校+姓名+申报岗位”命名,提交至申报学院/研究院。
(2)各学院/研究院对申报人的道德素质、学术水平、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考察、评审,择优推荐至学校进行评审;
(3)学校组织评审,结果公示;
(4)发放拟录用通知。
3.科研博士后
(1)申报人员向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科研博士后面试考核审批表》;
② 《专家推荐信》(2封,其中博士导师推荐信一封);
③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④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拿到博士学位者请提供答辩或预答辩决议);
(2)各学院/研究院对申报人的道德素质、学术水平、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考察、审定。
五、联系方式
1.博士后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武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38784/61715520/82317781
联系邮箱:buaabsh@buaa.edu.cn